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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14年榮譽徽章遴選表揚頒發實施計畫(環保局)
- 榮譽徽章申請資格:
- 金質榮譽徽章:凡經環保局登錄有案之環保志工,連續參與高雄市環境保護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累計達1,250小時以上,頒授高雄市環保志工金質榮譽徽章一枚及證書一份。
- 銀質榮譽徽章:凡經環保局登錄有案之環保志工,連續參與高雄市環境保護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累計達1,000小時以上,頒授高雄市環保志工銀質榮譽徽章一枚及證書一份。
- 銅質榮譽徽章:凡經環保局登錄有案之環保志工,連續參與高雄市環境保護志願服務,服務時數累計達500小時以上,頒授高雄市環保志工銅質榮譽徽章一枚及證書一份。
- 服務績效核計:申領資格之服務時數計算起訖時間為90年1月22日至114年5月31日止。
- 遴選方式:
- 符合資格之環保志工填妥申請表後,於114年7月31日(四)下午5:00前逕送環保志工中隊受理後初審,環保志工中隊於114年8月29日(五)下午5:00前完成初審並檢送環保志工大隊(綜合計畫科),逾期者或送交文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
- 依加保日期與志願服務紀錄冊所登記時數認可,若持他局處服務紀錄冊依環保局特殊訓練上課日期為起算日。
- 同等次之獎項,每人以受獎1次為限,且同年度符合各等次時數者,應擇一申請;已領取高服務時數獎項者,不得再申請較低服務時數之獎項。
- 為利逐級獲獎,如申請人尚未獲取本獎項,建議以銅質等次循序申請為原則。
- 獎項申請之應備文件:
- 服務時數佐證文件:志願服務紀錄冊中已登錄者或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所產製之服務時數二擇一為憑。
- 高雄市環保志工榮譽徽章申請名冊:請務必由環保志工中隊彙整所屬申請之志工小隊該名冊電子檔,並提供Excel檔至電子信箱:petcp11376@gmail.com),並請來電 (07-7351279,楊先生或張簡小姐)確認收到檔案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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