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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15年度志願服務獎申請通知
為表揚本市志工長期投入服務,凡累積服務時數達500小時以上,並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可申請志願服務獎,依時數頒發銅、銀、金質獎章及證書。
📌 申請資格
- 服務時數達500、1,000、1,250小時以上者
- 可分別申請銅、銀、金質獎章
📌 時數計算期間
- 自90年1月22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 申請期限
- 請於115年6月12日前完成申請資料送件
📌 申請方式
- 填妥相關表件(績效證明書、事蹟表、申請名冊及佐證資料)
- 先寄送電子檔至指定信箱,確認後再正式送件
請各中隊協助轉知志工並辦理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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