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檔案下載

2026/03/17 
115年衛福部志願獎勵辦法
  1. 依據社會局115年3月16日高市府社工字第11501389100號、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11日衛部救字第1151360883號函暨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2條規定: 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同法第5條規定,服務時數達3,000、5,000、8,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得分別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銀牌、金牌及得獎證書。
  2. 本(115)年度志願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3. 為簡政便民,落實115年志願服務推展全面線上化,線上申請志願服務獎勵流程如附件一,運用單位線上系統操作流程請參照附件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線上系統操作流程請參照附件三,審查注意事項如附件四,績效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五,獎勵事蹟表(直式)如附件六,申請獎勵名冊電子檔如附件七。

請各環保志工中隊通知並協助各小隊志工進行申請,於線上系統詳實填列,並核對志工資料之正確性,並於115年6月12日前完成線上作業。可先將相關資料電子檔傳至電子信箱petcp11576@gmail.com,黃先生(07-3980018),待確認後再請申請者簽章,正式提出申請。